助力反洗錢,我們在行動
一、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
金融機構接受監管和履行反洗錢義務是對其客戶和自身負責。一個為您頻繁“通融”、違規經營的金融機構可能也在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,讓犯罪的黑手伸進您的賬戶。您能放心讓它打理您的血汗錢嗎?一個為毒販清洗毒資、為貪官轉移資產、為恐怖分子提供融資的非法金融機構,也絕不可能為您提供安全可靠的誠信服務。
二、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
反洗錢工作的開展離不開社會公眾的支持與理解,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,為洗錢風險防范盡自己的一份力量,既保護了自己,也造福了社會。
三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
身份證件出租或出借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,從事違法犯罪行為,同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第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,出借及借用他人身份證都是違法行為,輕則罰款、拘留,重則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;在辦理金融業務時,請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,如身份證過期失效,請及時更新身份信息。
四、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賬戶、銀行卡和U盾
銀行賬戶和銀行卡是個人進行金融交易的憑證,金融消費者如果出租、出借個人的身份證件和銀行卡,這些銀行賬戶和銀行卡有可能被用于犯罪活動,將使金融消費者本人遭受財產和聲譽的損失。
五、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
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利益誘惑,使用自己的個人賬戶或公司的賬戶為他人提取現金,為他人洗錢提供便利。此種行為變向增長了洗錢犯罪活動的氣焰,因此請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。
六、遠離網絡洗錢
網絡洗錢的途徑主要有電子商務、網上拍賣、網上銀行、網絡賭博和網絡保險。利用網上支付洗錢與網絡洗錢、電子資金轉賬洗錢一樣都屬于高科技洗錢方式,需要引起社會公眾的注意。
七、舉報洗錢活動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
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公安機關舉報洗錢活動,接受舉報的機關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保密。